
攝:盧斯達
928催淚彈一出,催谷出一個熱情滿溢的雨傘革命。過了一個月,政府仍然冷待訴求,正式令雨傘革命成為持久戰。畢竟我們絕大部分人都沒有持久抗爭的經驗,香港近年更是缺乏抗爭成功的先例,所以,持久戰的過程中,會產生困惑和無奈之感,這十分正常。有四個問題,也許困擾了大家一段時間,在此跟大家分享一下筆者和幾位朋友的想法,互相勉勵。
一,我們的最終目標是甚麼?
雨傘革命的最終目標,其實不單單是民主制度,而是建立香港的命運決定權。民主是港人治港的制度,要持之有效,不能缺乏港人治港的精神。香港是屬於香港人的,因此,由香港人決定香港的命途,沒有不妥。香港未來會是個重視言論自由的社會,或是講真話都要擔心被報復的鬼地方? 我們要一個保護香港大眾利益,定還是個偏袒大陸和權貴的政府? 未來的香港會變成怎樣,關鍵就在於香港由港人掌握,還是由他人掌握。
百多年來,香港的政治、經濟、民生等事項,都不由香港人話事。英政府施政,尚會考慮香港利益,有些港督如麥理浩,更是全心全力,德仁兼備。中國指派的人,就好似梁振英……唉,大家明啦。沒有民主,就即是沒有自主,任人魚肉。香港一旦有民主,選出一個真正代表香港人的政府,就不會容許大陸和權貴繼續明目張膽地剝削香港。而今天我們要求命運自決,這絕非離經叛道,而是重拾尊嚴,撥亂反正。
二,我們有破壞法治嗎?
恰恰相反,法治站在雨傘革命的一方。我們追求的真普選是《中英聯合聲明》和《基本法》下的法律保障,中共不守諾言,香港人以實際行動逼其正視責任,雖是犯法,但卻是依照法治的做法。另外, 誠如考評局所言,法治的意義遠超於守法,更不等同於執行法例。法治講求約束公權力,是個指導性的原則,指導政府妥善運用法律,保護人民的自由和權利, 維持公義,避免暴政。
一路以來不斷破壞法治的,是當權者及其爪牙,其中例子多不勝數: HKTV被一籃子因素拒絕發牌、隨便將浸大教學用地改建豪宅、警隊對政治中立的雙重標準、立法會否決用特權法調查689,反過來調查港人等等。他們為逐其一己私利,不惜一切確保邪惡的政制長存,不惜利用法律來欺壓人民,此舉才是破壞法治的極致。

攝:盧斯達
三,不是所有香港人都支持雨傘革命,那麼我們還應該堅持嗎?
兩星期前,資深時事評論家李怡先生以黑人平權為例,回答這問題說,美國當時支持平權的人仍是少數,連總統甘迺迪都不諱言,支持平權將令他無法連任。既然如此,為甚麼還要堅持?原因很簡單:因為這是正確的事。做正確的事不等於人人會支持,這是現實。但既然我們做的是正確的事,也是反對者也會得益的事,又何需過於介意別人呢?
不過,處理家人關係,對很多人來說是一大問題。不少人為了向家人說明自己的動機,吵得火紅火綠,造成心理壓力。有見及此,大家不妨參考一下筆者朋友H君的觀點:家人為我們著想,這點無庸置疑。同樣地,上一代日捱夜捱,為我們這一代供書教學,希望我們成材,對社會有貢獻。依此看來,上一代的努力,其實是大有收穫,因為我們就是正在貢獻社會,守護香港。筆者非常同意。礙於經驗、思想、教育和利益等限制,上一代人未能瞭解雨傘革命的意義,或者不看好有成果,並不出奇。體察到他們思想和視野上的不足後,我們便需要一夥寬容之心,調節一下溝通方式。胸襟和氣度,也是民主社會可貴的人民質素。
四,撤退?不撤退?
有關撤退的問題,筆者問過兩位朋友,他們都說「不成功,不撤退」,而兩人的原因略有異同,值得深思。
A君說:「雨傘革命至今,有很多,甚至是太多人被催淚彈弄至終身抱傷,或者被警察打傷和逮捕。如果未成功便離開,我將枉對他們,因為他們除了付出了鮮血,還有決心和勇氣。我一旦放棄了他們,就即是將希望全滅。」
B君則反問筆者:「你有無試過有些事情沒有全力以赴,之後非常後悔?我試過。有次比賽,我和部分對友都無盡力,最後全軍覆滅,最羞家的是自欺欺人。今次,我不想全香港一齊仆街。」
總結:自己香港自己救,自己命運自己定
A君和B君的例子告訴我們,每人堅持爭取普選的原因雖然有異,但其決心和目標是一致的。個人的將來和香港的將來連成一線,這呼應了文首所提及的命運選擇權:重掌香港的命運,也是重掌個人的命運。
上一代得到時代的眷顧,伴隨社會一起變得富裕,於是有更多資源給我們。現時香港正在墮落,我們活在一個更加艱難的時代,但既然得益於前人,就應該好好利用,並負上撑起香港的責任。沒有付出和努力,命運就不會有所改善,只會墮落;個人如是,社會亦然。自己香港自己救,自己命運自己定,這就是活在這時代的大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