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星期三(二十二日)審議財政預算案,議員合共提出三千九百零四項修訂案,主席曾銍成裁定當中只有六百一十八項可以提出。
三千九百零四項修訂中,三千三百四十九項由社民連梁國雄提出,結果只有六十三項可提出。曾鈺成認為,梁國雄提出的修訂中,三千二百八十項是「瑣屑無聊」或「無意義」,如果容許提出,會令立法程序延長,導致立法會不能履行職權。
曾鈺成指,梁國雄提出的其中五項修訂中所提的款項,並無歸入今年的撥款條例草案或相關的開支總目,或當中提及的用途並無在本財政年度的預算中指明,所以這五項修訂不可動議。另有兩項修正案並無實質分別,只有一項可以動議。
經曾鈺成大幅削減後,梁國雄提出的修訂只有六十三項,加上其他議員提出的五百五十五項修訂,立法會將處理六百一十八 項修訂,是近三年中最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