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歲女童12月23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的「連儂牆」上,以粉筆畫花,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。警方並以女童父親無力管教為由,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,接管女童,法庭前日(29日)開審,聆訊延至1月再審,女童暫時須入住女童院三星期,無法上學。
裁判官認同女童父親無能力照顧女童,因此判她暫住女童院,1月19日再聆訊,待社會福利署提交報告再作決定。
女童代表律師何珮芝批評警方為女童申請保護令,以接管女童的做法不恰當,認為是製造白色恐怖。
14歲女童12月23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的「連儂牆」上,以粉筆畫花,被警方以涉嫌刑事毀壞拘捕。警方並以女童父親無力管教為由,向法庭申請兒童保護令,接管女童,法庭前日(29日)開審,聆訊延至1月再審,女童暫時須入住女童院三星期,無法上學。
裁判官認同女童父親無能力照顧女童,因此判她暫住女童院,1月19日再聆訊,待社會福利署提交報告再作決定。
女童代表律師何珮芝批評警方為女童申請保護令,以接管女童的做法不恰當,認為是製造白色恐怖。